重宇新闻|雷锋月进校园开讲 根植孩子爱国之心
草长莺飞月,学习雷锋时,每年的三月是学习雷锋月,2024年3月1日,在雷锋纪念日前夕,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翟亚男副主任律师、游玮恒律师进校园课堂为刚开学一周的学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主题讲座,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根植爱国之心,厚植爱国情怀,以普法方式上好开学第一课。
3月1日上午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翟亚男律师受邀为瑞景小学学生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法》主题讲座。
在讲座上,翟律师先用爱国者“两弹元勋”邓稼先求学报国的故事以抽丝剥茧的方式告诉小学生什么是爱国,用爱国引出《爱国主义教育法》,阐述立法的意义,并对《爱国主义教育法》第六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二十条、第三十七条等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释,接下来翟律师用薛某侮辱国旗案为典型案例,告诉大家国旗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代表着国家的权威和尊严,国旗不容亵渎,侮辱国旗的行为为犯罪行为。
讲座结束后,翟律师为每位学生递上一本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赠送的《爱国主义教育法》,希望大家能一起学习,激发爱国之情。
3月1日上午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游玮恒律师受邀为莲云幼儿园的孩子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法》主题讲座。
在讲座初始,游律师先用浅显易懂的语言为幼儿园的小朋友介绍什么是法律、什么是律师,用视频的方式告诉小朋友为什么要爱国。接下来,游律师采用形象直观、生动活泼的形式,教孩子们认识我们的祖国、国旗、国歌,作为一名幼儿园小朋友该怎么爱国。游律师在讲座过程中,将知识性和趣味性有机结合,在寓教于乐中让孩子们感受到祖国的力量。
“少年强则国强”,孩子是祖国的希望,是国家的未来,爱国教育必须从小抓起,我们要抓住生活中的契机,利用“雷锋月”、“七一”“八一”“十一”等节日巧妙的对孩子进行潜移默化的教育,让爱国主义精神在孩子们的心灵深处悄然种下,厚植爱国情怀,为孩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